2016年9月4日 星期日

美術比賽實施計劃


臺北市士林區三玉國小105學年度校內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劃

壹、    依據:臺北市10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劃

貳、    目的: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培養美術鑑賞能力,落實學校美術教育。

參、    相關內容:

肆、   每位學生至多參加二項比賽(如:參加繪畫者得再參加水墨或版畫送件)

種類
組別
規格
注意事項
人數
報名日期
題目
比賽日期
比賽地點
書法
中高
年級
34×135公分(對開)
(每班發2張練習用紙)
學校提供用紙,自備用具
作品需落款:年級 姓名
不得帶參考資料至比賽場地仿作
每班
1~2
9/12(一)前請至學校網頁/新版校務行政/線上填報填寫
比賽當天公佈
9/21(三)
1330-
14:30
4F
書法教室
平面
設計
中年級
39×54公分(四開),不得連作,並由1人創作,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。
1.提供畫紙,請自備各式媒材,媒材高度不超過10公分
不得帶參考資料至比賽場地仿作。
2.本項獲獎得參加臺北市學生美術競賽者,需自行裱框送教學校送件。
每班
1~2
9/21(三)
1330-
15:50
4F
英語教室
高年級
9/21(三)
1330-
15:50
4F
英語教室三
漫畫
中高
年級
39×54公分(四開),黑白、彩色不拘,單幅或不超過四格為限,以圖案、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,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
提供畫紙,自備用具不得帶參考資料至比賽場地仿作
 
每班
1~2
9/21(三)
1330-
15:50
4F
英語教室二
繪畫
低年級
39×54公分(四開)
提供畫紙,自備用具
不得帶參考資料至比賽場地仿作
每班
2
9/20(二)
1330-
1450
多功能教室C2
中高
年級
39×54公分(四開)
提供畫紙,自備用具
不得帶參考資料至比賽場地仿作
每班
1~2
9/21(三)
1330-   15:50
4F
英語教室一
水墨畫
中高
年級
大小一律為宣(棉)紙四開(約35公分×70公分),不得裱裝。作品可落款,但不可書寫校名,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
以徵件方式辦理
依規格及送件時間交至教務處
每班
1~2(一人限一件作品)
 
 
9/21(三)
放學前交
教務處
 
版畫
中高
年級
大小以四開39公分´54公分)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,為避免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 
 
 

伍、評審:1050923(週五)午休時間,教務處延聘美術專長老師評審。

陸、獎勵:得獎者頒發獎狀,每類每年級特優1名、優選2名、佳作2名,評審得依作品水準增減得獎名額;並擇優代表學校參加臺北市學生美術競賽。

柒、展覽:於美勞作品展示欄、會議室或三玉藝廊展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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